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同意書 (信用部)
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同意書 (信用部) 101.12 版
一、立同意書人經嘉義區漁會(以下稱貴會)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履行告知義務,立同意書人暸解並同意貴會、及貴會各分部、通匯行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、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、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、票據交換所、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、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、信用卡國際組織、收單機構、業務委外機構、貴會之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對象、其他與貴會有業務往來之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構、金融監理機構及業務主管機關,得於下列特定目的或法令許可範圍內,對立同意書人之個人資料為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。
特定目的:(一)外匯業務、存款與匯款、農漁會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、金融爭議處理、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、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、核貸與授信業務、消費者或客戶管理與服務、消費者保護、授信業務、票據交換業務、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、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、其他契約、類似契約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或業務。
(二)保管箱業務、保險招攬。
二、立同意書人□同意 □不同意
(一)貴會得將本人之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(或戶籍)地址,提供與1.本會供銷部2.與本會簽約進行共同行銷之(1)信用卡發卡銀行(2)保險公司(含人壽與產險)(3)保險經紀人(4)國內外共同基金發行公司(5)全國農業金庫銀行,用以轉介或交互運用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(二) □同意□不同意 將約定證券款交割專戶之存款餘額告知往來證券公司之人員。
三、立同意書人得隨時利用貴會網路銀行(如為網路銀行客戶)或以書面通知貴會(地址:嘉莪縣布袋鎮興中里後寮路76號)或致電貴會(電話:05-3472081),要求停止對立同意書人個人資料為蒐集、處理、利用,惟貴會亦得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立同意書人终止存款(包括證券交割款帳戶)、匯款、授信等業務服務,及其他相關之業務。 此致
嘉義區漁會
立同意書人: (簽名或簽名蓋章,影本一份已收訖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住 址:
電 話:
本會見簽人員蓋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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